吕彩霞,女,汉族,山东青岛人,1957年6月生。中国海洋大学环境科学专业在职研究生,理学博士。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。现任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,致公党中央常委,国家海洋局总工程师。
历任国家海洋局海岛管理办公室主任(正局级);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巡视员、副局长;国家海洋局总工程师。
中央国家机关侨联副主席、全国妇女联合会第十次代表大会执行委员、北京市人大代表。
 
1998年,吕彩霞同志临危授命,承担起《海域使用管理法》的制定工作。200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》。4年来,她的足迹踏遍了祖国的万里海疆,她的汗水撒满了法律条文的字里行间。该法的颁布实施,是我国海洋管理史上的里程碑,对我国乃至世界海洋管理工作都具有重要的意义。为表彰她在海域立法工作中的突出贡献,国家海洋局为她荣记“三等功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