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  国防科工局综合司联合印发《关于加强国家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运行工作的通知》
 
工信厅联军民函〔2016〕632号
 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军民结合主管部门,各军工集团公司、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,有关单位:
 
国家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(以下称平台)自2014年12月建成运行以来,完成了互联网网站改版升级和专网网站开发,初步建立了信息报送渠道。为进一步推进平台建设运行,充分发挥平台信息技术优势,推动军民融合信息资源的互动交流和应用服务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
一、建立责任体系
 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单位要加强对平台工作的领导,明确分工,指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平台工作。
(二)落实责任部门。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军民结合主管部门,各军工集团公司、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的规划(军工)部门为平台的责任部门,牵头组织平台的信息采集、报送和审核工作。
(三)指定专人负责。安排责任心强、精通信息业务的工作人员承担信息的采集、报送和应用工作,填写《国家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责任部门及人员信息表》(见附件)并加盖公章,于2016年10月20日前报送平台运行管理办公室。
 
二、落实重点任务
 
(一)积极开展门户网站注册。要抓紧组织所属单位在平台互联网门户网站开展在线注册,并及时对注册信息进行审核,注册审核工作在2016年11月底前完成。
(二)主动组织优质信息报送。今年3月,平台运行管理办公室印发了《国家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报送和查询实施细则》,请按照要求主动发掘素材,及时报送审核军民融合相关信息。主要包括:军民融合工作动态、技术产品需求、融资需求、政策法规、项目招投标和中标信息、技术产品信息、军民资源共享等。各单位每个月信息发布量不少于20条,其中,各军工集团公司、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每个月技术产品需求信息发布量不少于10条。同时,按照国防科工局、财政部联合印发的《关于推动军工重大试验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通知》(科工计〔2015〕1229号)要求,2016年12月底前组织完成设施仪器信息在平台上的发布。
(三)促进数据资源互动共享。各单位要梳理现有信息平台资源(如地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、航天云网等),加强分析研究,推进信息资源互动共享,并于2016年11月底就数据资源共享内容提出意见建议,与平台运行管理办公室研究提出共享方案,明确落实时间和具体措施。
(四)加强平台的综合应用。在开展企业单位注册、信息报送、资源共享等工作的同时,要高度关注和广泛宣传平台,组织所属企事业单位踊跃参与平台应用,推动平台以用促建,以建促用。
 
三、有关要求
 
(一)提高认识。平台建设运行是贯彻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,旨在解决军民融合信息沟通不畅的问题,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统筹谋划、上下联动,切实把平台信息报送与应用作为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,扎实推进相关工作落实。
(二)强化责任。要加强领导,逐级分解责任,落实分工,各军工集团公司、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要将责任分解到相关部门,任务落实到科研院所等基层单位;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军民结合主管部门要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地市、县和相关企事业单位。
(三)加强监督。平台运行管理办公室建立平台运行的监督考评制度,定期对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,自2016年11月开始,每月编制平台信息报送情况通报,分送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。对平台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,适时进行奖励。各单位也要加强所属单位信息报送工作的监督考评。